最簡單和常見的數學歸納法是證明當n等于任意一個自然數時某命題成立。證明分下面兩步:
證明當n= 1時命題成立。
假設n=m時命題成立,那么可以推導出在n=m+1時命題也成立。(m代表任意自然數)
這種方法的原理在于:首先證明在某個起點值時命題成立,然后證明從一個值到下一個值的過程有效。當這兩點都已經證明,那么任意值都可以通過反復使用這個方法推導出來。把這個方法想成多米諾效應也許更容易理解一些。例如:你有一列很長的直立著的多米諾骨牌,如果你可以:
證明第一張骨牌會倒。
證明只要任意一張骨牌倒了,那么與其相鄰的下一張骨牌也會倒。
骨牌一個接一個倒下就如同一個值接下一個值
那么便可以下結論:所有的骨牌都會倒下。
解題要點
數學歸納法對解題的形式要求嚴格,數學歸納法解題過程中,
第一步:驗證n取第一個自然數時成立
第二步:假設n=k時成立,然后以驗證的條件和假設的條件作為論證的依據進行推導,在接下來的推導過程中不能直接將n=k+1代入假設的原式中去。
最后一步總結表述。
需要強調是數學歸納法的兩步都很重要,缺一不可,否則可能得到下面的荒謬證明:
證明1:所有的馬都是一種顏色
首先,第一步,這個命題對n=1時成立,即,只有1匹馬時,馬的顏色只有一種。
第二步,假設這個命題對n成立,即假設任何n匹馬都是一種顏色。那么當我們有n+1匹馬時,不妨把它們編好號:
1, 2, 3……n, n+1
對其中(1、2……n)這些馬,由我們的假設可以得到,它們都是同一種顏色;
對(2、3……n、n+1)這些馬,我們也可以得到它們是一種顏色;
由于這兩組中都有(2、3、……n)這些馬,所以可以得到,這n+1種馬都是同一種顏色。
這個證明的錯誤來于推理的第二步:當n=1時,n+1=2,此時馬的編號只有1、2,那么分的兩組是(1)和(2)——它們沒有交集,所以第二步的推論是錯誤的。數學歸納法第二步要求n→n+1過程對n=1,2,3……的數都成立,而上面的證明就好比多米諾骨牌的第一塊和第二塊之間間隔太大,推倒了第一塊,但它不會推倒第二塊。即使我們知道第二塊倒下會推倒第三塊等等,但這個過程早已在第一和第二塊之間就中斷了。
證明2:舉例證明下面的定理
——等差數列求和公式
第一步,驗證該公式在 n = 1 時成立。即有左邊=1,右邊=
=1,所以這個公式在n = 1時成立。
第二步,需要證明假設n = m 時公式成立,那么可以推導出n = m+1 時公式也成立。步驟如下:
假設n = m 時公式成立,即
(等式1)
然后在等式兩邊同時分別加上m + 1 得到
(等式2)
這就是n = m+1 時的等式。我們下一步需要根據 等式1證明 等式2 成立。通過因式分解合并,等式2的右邊
也就是
這樣我們就完成了由n=m成立推導出n=m+1成立的過程,證畢。
結論:對于任意自然數n,公式均成立。
對于以上例2的分析
在這個證明中,歸納的過程如下:
首先證明n=1成立。
然后證明從n=m 成立可以推導出n=m+1 也成立(這里實際應用的是演繹推理法)。
根據上兩條從n=1 成立可以推導出n=1+1,也就是n=2 成立。
繼續(xù)推導,可以知道n=3 成立。
從 n=3 成立可以推導出n=4 也成立……
不斷重復3的推導過程(這就是所謂“歸納”推理的地方)。
我們便可以下結論:對于任意自然數n,公式成立。
合理性
數學歸納法的原理,通常被規(guī)定作為自然數公理(參見皮亞諾公理)。但是在另一些公理的基礎上,它可以用一些邏輯方法證明。數學歸納法原理可以由下面的良序性質(最小自然數原理)公理可以推出:
自然數集是良序的。(每個非空的正整數集合都有一個最小的元素)
比如{1, 2, 3 , 4, 5}這個正整數集合中有最小的數——1.
下面我們將通過這個性質來證明數學歸納法:
對于一個已經完成上述兩步證明的數學命題,我們假設它并不是對于所有的正整數都成立。
對于那些不成立的數所構成的集合S,其中必定有一個最小的元素k。(1是不屬于集合S的,所以k>1)
k已經是集合S中的最小元素了,所以k-1是不屬于S,這意味著k-1對于命題而言是成立的——既然對于k-1成立,那么也對k也應該成立,這與我們完成的第二步驟矛盾。所以這個完成兩個步驟的命題能夠對所有n都成立。
注意到有些其它的公理確實是數學歸納法原理的可選的公理化形式。更確切地說,兩者是等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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